一是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的力度。1998年发布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在当时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保障购车者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二手车流通中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二手车的租赁、拍卖、置换等业务。特别是品牌汽车新旧置换问题,即“收旧卖新”受二手车经营资格的制约,不但影响了二手车的流通,也影响了新车的销售。因此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以及结合我国国情的现状,尽快调整、完善、充实、修订原《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更加迫切。 二是统一二手车交易税费标准。包括:一是统一规范交易凭证,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二手车交易发票;二是确定所收的税种,如按增值税收取,应考虑到二手车无进项税抵扣,实际操作有困难;三是考虑到国情,所收税率不宜过高。 三是建立科学的二手车价格评估体系。鉴于我国在二手车的价格评估还不规范,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二手车鉴定估价师的培训和再培训的提高;另一方面有关行业组织应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价格标准。 四是建立二手车售后服务体系。入世后,国外的汽车销售商迟早要介入中国的二手车经营,由于它们建立了较好的二手车服务体系,必然会对我国二手车的经营带来冲击。因此二手车经营企业不但要做好销售工作,还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加售后服务内容迎接入世的挑战。 |